审计处是学校主管内部审计工作的职能部门,在校党委、校行政的领导下,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学校有关规定,对学校各类经济业务活动及其内部控制执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旨在完善学校治理体系,规范内部管理,防范经济风险,提高教育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学校事业发展。主要工作职责为:
一、负责制定学校内部审计规章制度和工作规范;
二、负责制定学校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对学校以及下属单位(部门)财务预算的编制、执行及决算进行审计监督;
四、负责对学校控股校办企业的财务收支和内部控制制度进行审计、监督和检查;
五、负责对学校基本建设、维修(改造)工程实施全过程跟踪审计、竣工结算审计和财务决算审计;
六、负责对学校各类财政专项资金、科研项目等专项经费进行审计审签;
七、接受相关部门委托并组织实施对校内负有经济责任的单位或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八、负责对学校国有资产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九、 参与审核学校相关招标文件和经济合同,监督学校的各类招投标活动;
十、针对学校重点关注的领域或事项,组织实施专项审计或调查;对学校纪委、监察部门委办的有关经济事项进行审计调查。
十一、负责对各类审计报告、审计意见书的整改执行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十二、完成学校及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其他工作任务。